《民事诉讼现代化标准判识》是tyc1286太阳集团“黄海学者”特聘教授张卫平发表在《东方法学》上的高水平论文。文章就“民事诉讼现代化”这一关乎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议题入手,在介绍了民事诉讼与法治现代化的相互关系后,重点阐释了“民事诉讼现代化”的基本标准,并指出了推进“民事诉讼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对实现我国法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在文章中指出:民事诉讼现代化是我国民事诉讼发展的方向性命题。民事诉讼现代化首先需要解决其现代化的标准为何。否则,民事诉讼现代化的推进就没有方向。民事诉讼现代化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民事诉讼与现代社会的契合;二是民事诉讼与民事权利及体系发展的契合;三是强化民事诉讼的程序保障;四是实现民事诉讼的体系化;五是民事诉讼的科技化。推进民事诉讼现代化也应当从以上方面进行展开,在通过借鉴域外国家、地区现代民事诉讼制度,充分结合我国国情,实现中国式民事诉讼的现代化。
[1]张卫平.民事诉讼现代化标准判识[J].东方法学,2024(02):163-174.DOI:10.19404/j.cnki.dffx.2024.02.013.
来稿时间:4月10日 审核:刘志国 责任编辑:张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