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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1286太阳集团孙晶教授在《光明日报》发表理论文章
作者: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日期:2024-07-29     来源:社会科学处    

在喜迎校庆四十周年之际,tyc1286太阳集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孙晶教授在《光明日报》2024年07月29日13版“文学遗产”专栏发表理论文章《黄承吉赋论的价值与意义》,与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以及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学者共同展示了当今明清赋学研究成果。全文如下:

黄承吉赋论的价值与意义

作者:孙晶《光明日报》(2024年7月29日第13版)

在清代赋学史上,有一部令人称奇的赋学著作,这就是洋洋62万言的黄承吉《梦陔堂文说》。黄承吉(1771-1842年),字谦牧,号春谷,清代扬州著名学者、诗人,嘉庆十年进士,历官广西兴安、岑溪等,后因事罢归。道光二十二年,英军入长江口,黄承吉因筹办捐输防御局事,感染风寒而离世。著有《梦陔堂诗集》《梦陔堂文集》《梦陔堂文说》《字诂义府合按》《经说》《周官析疑》《读毛诗记》等,其中《梦陔堂文说》在赋学研究史上具有独特价值和重要意义。

清代康雍乾至道光年间是所谓“赋学中兴”时期,出现了汤聘《律赋衡裁》、李调元《雨村赋话》、浦铣《历代赋话》《复小斋赋话》、王芑孙《读赋卮言》、林联桂《见星庐赋话》以及吴锡麒《论律赋》等赋学著述,这些著述或辑录历朝赋论资料,或对历朝赋家赋作进行品评,或注重当朝馆阁律赋的评论等,出现了古赋研究与律赋批评并驾齐驱的局面。黄承吉赋论与当时诸多赋学批评相比,独具特色,他的赋论并非感悟式、点评式、辑录式的赋学批评,也并非为当朝士子应试而作的赋学仙丹、赋学指南类书籍,而是专门围绕中国赋论史上一系列重要赋论观点的提出者扬雄而发,呈现出集中针对性和内在逻辑性,兼具经史训诂考据之特点,正如阮元所云:其“校证经史,钩稽贯穿,每出旷识,正古文人之是非”(阮元《江都黄君墓志铭》)。

黄承吉的赋论阐发与其对文章价值的高度重视有关。在对扬雄“雕篆”说及其影响的剖析中,黄承吉表达了高度重视文章价值的观点。其《梦陔堂文说》首篇即发人深省,篇题为《论自扬雄有“雕虫篆刻”之说,致文为后世诟病,首著此篇,以明文章关系至重》。黄承吉对扬雄有“雕篆”之说致使后世文人轻视文辞的现象深表不满,他认为“文辞之为道至大”,“文”是“道”的体现,宇宙万物皆有文,而人之文辞极为重要,这些论述鲜明体现了黄氏“大凡文章无非事业,事业无不文章”的深刻体悟。黄承吉还认识到文章体式多样态发展的可能性,也不赞成写文章一定要辅翼六经,对儒家经典与后世之文,对德与文等的论述皆具有非常通达的观念,这对后世深刻理解中国古代文道关系具有启发意义。

黄承吉赋论立论扎实,他理清了文论史上与“雕篆”说相关的一些似是而实非的命题。黄承吉指出扬雄“雕虫篆刻”四字的本义与赋无关,“雕虫”之“虫”实为六体中之虫书,“篆刻”之“篆”,则是八体中之刻符,曰“雕”曰“篆”无非即是雕刻,即无异于言镌碑刻字。黄承吉认为扬雄并不以雕篆之事为童子也可为,也就是说扬雄并不认为雕篆之事为小技。黄承吉指出后人对“雕虫”有误会,如认为“雕”为“刻画”,“虫”乃“艳辞”,并不问其何以为虫,视之若画脂镂冰、弄花嘲雪之意趣。由扬雄“雕篆”说,黄承吉又连带论及赋论史上由扬雄提出而影响同样深远的“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之说,黄承吉认为扬雄既以赋为“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则是针对一切赋而言,无所谓“丽则”“丽淫”,文章本身无所谓贞淫邪正之别,而立言立意可以有邪正之别,赋也无所谓“诗人之赋”或“辞人之赋”,也无所谓童壮少长之作,赋之可取与否在于作者的本心与立意如何,这也是黄承吉重真诚人品,痛恨为文作伪的思想感情的流露。

黄承吉赋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他把对扬雄赋论的批评与对扬雄赋作的研究结合起来,深入剖析扬雄诸篇赋作,以见扬雄赋论与其辞赋创作实践之关系。其中有对扬雄辞赋创作年代的考辨,如第二篇《论〈法言〉内谓赋为“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其壮夫乃指壮年,及考雄赋皆是壮年所为》;有对扬雄赋正文与序之关系的考证,如第五篇《论扬雄〈甘泉赋〉赋与序不合》;有对扬雄赋主旨究竟是谀颂还是讽谏的辨析,如第六篇《论〈甘泉赋〉通体皆以昆仑谀颂》;有对今存扬雄赋的全面考论,如第七篇《论扬雄〈河东〉〈校猎〉〈长杨〉及〈逐贫〉〈太玄〉诸赋》;还有对扬雄辞赋中的设辞类作品《解嘲》的分析,如第九篇《论扬雄因毁东方朔,致毁柳下惠为乡原仁贼,并论〈法言〉中各等辞》。这些重视文本,从作品内容出发,而非空谈心性的论证,使辞赋史的扬雄研究变得更加立体和丰富。如对扬雄名篇《甘泉赋》的分析,黄承吉指出扬雄《甘泉赋》作于汉成帝之时,是谀颂之作,赋序为扬雄晚年所作,赋序中则称其“奏《甘泉赋》以风”,实是扬雄巧于作伪也。黄承吉指出《甘泉赋》有六十四处皆与昆仑有关,论证了扬雄《甘泉赋》“想西王母欣然而上寿兮,屏玉女而却虙妃。玉女无所眺其清卢兮,虙妃曾不得施其蛾眉”云云,实际上是将赵昭仪比作西王母而加以谀颂,提出了迥异于前人的观点,表现出黄承吉非凡的学术胆识。

在对扬雄赋论与其辞赋创作进行互证分析的基础上,黄承吉以经学家的视野,利用其擅长音韵训诂的学术优势,倾力梳理分析了扬雄除“雕篆”说、“丽则”“丽淫”说之外的“劝百风一”说、“讽劝”说。黄承吉发现扬雄以“风”“劝”等论赋时存在问题,他指出扬雄《甘泉》《校猎》二赋之自序云“作赋以风”,《河东赋序》云“作赋以劝”,其文理辞意乃明明“风”与“劝”一也,皆是谏戒,非谓“风”与“劝”相反也,而《汉书》记扬雄论司马相如赋又有“靡丽之赋,劝百而风一”之说。因此黄承吉以《论扬雄设“风”“劝”二字贬赋,就以诬陷司马相如,乃先误解〈诗序〉,兼误及一切诸书》为题,论证了《关雎序》“风”字本无去读之说、“风”“刺”“谏”“戒”等均不偏于规过、讥恶,认为扬雄在使用“风”“劝”二字时,误解了《关雎序》。黄承吉认为《关雎序》是以天风(自然界的风)比喻风诗之音而已,其“风”字与规讥无关。扬雄《法言》又论赋曰“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结合扬雄的“劝百而风一”之说,可见扬雄既用“风”来表示暗示或劝告之意,也用“讽”来表示暗示或劝告之意,似乎“风”之义即与“讽”相通。黄承吉认为“风”与“讽”从未有通假关系,“盖讽者,诵也,假如去言旁而专书一‘风’字,问有能知其为讽诵之字者乎?不能也。即假如‘风’字加言旁而书作‘讽’字,问有能知其为天风之字者乎?亦不能也。此‘风’‘讽’二字所以不能通用之故。”黄承吉认为“讽”即“讽诵”,点明了扬雄附加“讽”以刺讥、规过之义的不当。黄承吉指出扬雄之误与其误解司马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评司马相如赋的“风谏”二字有直接关系,扬雄是混“风”为“谏”,因去“谏”而留“风”,而《史记》“风谏”二字即本于《关雎序》,而司马迁所谓“风谏”,以隐谏而取譬于风,非谓风即是谏。黄承吉的考证层层剥茧,环环相扣,他“能够从字义源流变迁的角度指出扬雄对经典的误读,进而否定其‘欲风反劝’‘劝百风一’的观点,其对司马相如赋的种种指责,也就不攻自破了”(踪凡《中国赋学文献考》)。此外,黄承吉还能从诗经学的角度,挖掘汉代司马迁和扬雄赋论关键字的义涵,也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和理解传统诗教观念对赋学根深蒂固的影响。

扬雄是汉之巨儒,“在‘文统’与‘赋统’中的地位,总体上比较稳固”(王思豪《“赋统”论——关于中国赋学的建统与归统问题》),处于人生晚年的黄承吉,随着阅历的增加和学术造诣的精深,大胆批驳了扬雄诸多“英雄欺人”之语。黄承吉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是十分复杂的,其论证上虽有老狱判案,反复究问,以至冗长繁复,不易剖分之弊,但他对扬雄赋论及影响的批评、对西汉两司马、东方朔等人的翻案之举,对赋之价值、赋序与文本正文、赋学与诗学关系等的论述,仍将引发今后赋学界以及古典文学、文艺理论等领域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

(作者:孙晶,系tyc1286太阳集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来稿时间:7月29日 审核:刘志国 责任编辑:张戈